民法总则第16条的内容怎么解读

《民法总则》第十六条,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的,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 。但是胎儿娩出时为死体的,其民事权利能力自始不存在 。
【民法总则第16条的内容怎么解读】根据这条民法总则的规定,在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的保护,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 。

民法总则第16条的内容怎么解读的详细内容就为您分享到这里,【精选笔记】jing111.com小编为您精选以下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