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插图
【听证的法定程序是什么】根据我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听证按照下列程序进行:(一)行政机关应当于举行听证的七日前将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通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必要时予以公告;(二)听证应当公开举行;(三)行政机关应当指定审查该行政许可申请的工作人员以外的人员为听证主持人,申请人、利害关系人认为主持人与该行政许可事项有直接利害关系的,有权申请回避;(四)举行听证时,审查该行政许可申请的工作人员应当提供审查意见的证据、理由,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以提出证据,并进行申辩和质证;(五)听证应当制作笔录,听证笔录应当交听证参加人确认无误后签字或者盖章 。行政机关应当根据听证笔录,作出行政许可决定 。
听证的法定程序是什么的详细内容就为您分享到这里,【精彩生活】jing111.com小编为您精选以下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 激励女人创业语录
- 苹果12怎么呼叫siri
- 农行批量回款交易的意思
- 小米熬制的方法
- 可以扣留机动车的情形有哪些
- 开办费指的是什么费用
- 执法局是干什么工作的
- 苹果手机的回车键在哪里
- 国内不限速的高速是哪一条
- 家庭纠纷如何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