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总则宣告死亡有顺序吗】《民法总则》第46、47条关于宣告死亡的规定是没有顺序限制的,第四十六条规定,自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 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该自然人死亡:
(一)下落不明满四年 。
(二)因意外事件,下落不明满二年 。
因意外事件下落不明 , 经有关机关证明该自然人不可能生存的 , 申请宣告死亡不受二年时间的限制 。
第四十七条规定 , 对同一自然人 , 有的利害关系人申请宣告死亡 , 有的利害关系人申请宣告失踪,符合本法规定的宣告死亡条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宣告死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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