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到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办理离婚手续的,需要携带以下五个证件和证明:1、双方的户口证明;2、双方的居民身份证;3、所在单位、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出具的介绍信;4、双方达成的离婚协议书;5、双方的结婚证 。
【民政局离婚需要带什么证件】法律依据: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第十四条当事人离婚的 , 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申请时,应当持下列证件和证明:(一)户口证明;(二)居民身份证;(三)所在单位、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出具的介绍信;(四)离婚协议书;(五)结婚证 。第十五条离婚协议书应当写明双方当事人的离婚意思表示、子女抚养、夫妻一方生活困难的经济帮助、财产及债务处理等协议事项 。协议的内容应当有利于保护妇女和子女的合法权益 。
民政局离婚需要带什么证件的详细内容就为您分享到这里,【精彩生活】jing111.com小编为您精选以下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 快手闪电购怎么抢才快
- 生肖蛇的2023年可搬家吉日 搬家需要注意的是什么
- 提醒单是否要罚款
- 开一家特色餐厅需要注意什么
- 计算机平面设计需要学习英语吗
- 生活要有仪式感吗
- 孩子2个月离婚怎么判
- 宋慧乔因为什么离婚
- 贷款买车需要什么证件
- 视频怎么剪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