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治则

【4 治则】

4 治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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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正治与反治

在临证实践中,可以看到多数疾病的临床表现与其本质是一致的,然而有时某些疾病的临床表现与其本质不一致 。出现了假象 。为此,确定治疗原则时就不应受假象的影响,要始终抓住对本质的治疗 , 于是便产生了“正治”与“反治”的法则 。

正治 , 是指疾病临床表现与其本质相一致情况下的治法,采用的方法和药物与疾病的征象是相反的,又称为“逆治” 。《素问·至真要大论》说:“寒者热之,热者寒之,温者清之,清者温之,散者收之,抑者散之,燥者润之,急者缓之,坚者软之,脆者坚之,衰者补之,强者泻之” 。此皆属正治之法 。大凡病情发展较为正常 , 病势较轻 , 症状亦较单纯者 , 多适用于本法 。

反治,是指疾病临床表现与其本质不相一致情况下的治法,采用的方法和药物与疾病的征象是相顺从的 , 又称为“从治” 。《素问·至真要大论》说:“微者逆之,甚者从之 。”“逆者正治,从者反治” 。大凡病情发展比较复杂,处于危重阶段,出现假象症状时,多运用此法,其具体应用有:热因热用、寒因寒用、塞因塞用,通因通用 。

“热因热用,寒因寒用”,就是以热治热,以寒治寒 。前者用于阴寒之极反见热象,真寒假热的患者;后者用于热极反见寒象,真热假寒的患者 。二者治疗的实质上仍然是以热治寒,以寒治热 。

“塞因塞用,通因通用”,即指以填补扶正之法治疗胀满痞塞等证候,以通利泻下之法治疗泄利漏下等证候 。前者适用于脾虚阳气不足而不健运者,后者适用于内有积滞或瘀结而致腹泻或漏血者 。二者治疗的实质上亦为虚则补之,实则泻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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