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近视眼


2 近视眼

文章插图

近视眼的病因病机
1、内因
1.1、遗传因素近视眼已被公认有一定的遗传倾向,对高度近视更是如此 。但对一般近视,这一倾向就不很明显 。有遗传因素者,患病年龄较早,度数多在600度以上 。但也有高度近视眼者,无家族史 。高度近视眼属常染色体隐性遗传,一般近视眼属多因子遗传病 。
1.2、发育因素婴儿因眼球较小,故均系远视,但随着年龄的增长,眼轴也逐渐加长,至6岁后方发育正常 。如发育过度,则形成近视,此种近视称为单纯性近视,多在学龄期开始,一般都低于600度 。至20岁左右即停止发展 。如幼年时进展很快,至15~20岁时进展更迅速,以后即减慢,这类近视常高于600度,可到2000~2500或3000度 。这种近视称为高度近视或进行性近视或病理性近视 。此种近视到晚年可发生退行性变,因此视力可逐渐减退,配镜不能矫正视力 。但有极少数为先天性的,在出生时就有近视眼 。
2、外因
即环境因素,从事文字工作或其他近距离工作的人,近视眼比较多,青少年学生中近视眼也比较多,而且从小学五、六年级开始,其患病率明显上升 。这种现象说明近视眼的发生和发展与近距离工作的关系非常密切 。尤其是青少年的眼球,正处于生长发育阶段,调节能力很强,球壁的伸展性也比较大,阅读等近距离工作时的调节和集合作用,使内直肌对眼球施加一定的压力,眼内压也相应升高,随着作业的不断增加,调节和集合的频度和时间也逐渐增加,睫状肌和眼外肌经常处于高度紧张状态,调节作用的过度发挥可以造成睫状肌痉挛,从而引起一时性的视力减退 。但经休息或使用睫状肌糜烂剂后,视力可能改善或完全恢复 。因此,有人称这种近视为功能性近视或假性近视 。

近视眼的检查诊断鉴别方法
【2 近视眼】1、检查方法

1.1、自我检查方法
用视力表自我检查视力 。视力表中的E是眼睛要辨认的目标,叫作视标 。视标一共有12行,从上到下逐级缩小 。每行视标的左边都有数字标示,表示看清这一行全部E字后所具有的视力 。还有对数视力表,又称5分制对数视力表,这种表也以E字作为视标,共分14行 。能看清第11行的所有E字为标准视力,记作5.0,即1.0 。最好的视力为5.3(2.0) 。
1.2、镜片自试法
如果患者的裸眼视力达不到1.0(5.0)者,可以试戴镜片来判断其真假近视 。方法是患者先试戴适合自己屈光度的眼镜 。戴镜后视力达到1.0~1.2时,马上在原有的基础上把镜片再增加-150度 。这时如果患者的视力不变或上升即为真性近视;如果患者的视力下降,则是假性近视 。
1.3、眼生物测量
人的眼球径的测定具有临床和科研实用价值,可借以了解眼球发育情况,诊断多种眼病,以及判断眼球径长与屈光关系(对屈光不正性质进行分析,并可对屈光程度进行定量) 。作为一项较易取得精确定量数训的有效方法,眼球活体测量已成为近视眼研究工作中不可缺少的手段 。
1.4、激光干涉条纹视力测定
激光干涉条纹视力测定(IVA)是近年发展起来的一种视力检查法 。由于所测视力在一定范围内不受眼屈光性质的影响,能反映视网膜-大脑的视觉功能,故可广泛用于临床及科研 。
2、诊断鉴别
2.1、老视
远视和老视是两种不同的屈光状态,但由于都用于凸透镜矫正,远视力又都好,两者往往被混淆 。远视是一种屈光不正,戴凸透镜后既可看清远方,也能看清近方,而老视只是由于调节力的减弱,对近方目标看不清,属于一种生理性障碍,戴上凸透镜后虽能看清了近方目标(书、报),但不能同时用此镜看清远方物体,这和近视者戴镜的情况不同 。
2.2、正视
调节力较强的轻度或中度近视眼,可借调节作用自行矫正其近视,对远、近目标均能看清,外观上和正视者无异 。鉴别近视和正视可以采用客观检影法进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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