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插图
【民事案件审理期限的规定是什么】民事案件审理期限规定如下:《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 。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第一百六十一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第一百八十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或者公告期满后三十日内审结 。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 。但审理选民资格的案件除外 。
民事案件审理期限的规定是什么的详细内容就为您分享到这里,【精彩生活】jing111.com小编为您精选以下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 死亡销户期限是多长
- 法定行政复议期限是多久呢
- 白酒保质期限一般多久
- 公司账本保存几年
- 拘留的期限是多久
- 什么是固定期限合同
- 银行对账单保管期限为多少年
- 故意伤害罪的追诉期限如何计算
- 增值税专用发票认证期限是多久
- 粽子保质期限多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