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期徒刑缓刑执行怎样规定的

根据《刑法》第67条规定:对于被判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根据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适用缓刑确实不会再危害社会的,可以宣告缓刑 。
即,不收监执行 , 放在社会监督改造 。刑法还规定“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 , 但是不能少于一年 。由此可见,缓刑考验期限是可以高于有期徒刑的期限的 。总之 , 缓刑,就是对于判处一定刑罚的犯罪分子,在其具备法定条件的情况下,在一定期间附条件地不执行原判刑罚的制度 。
同时,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由公安机关考察,所在单位或者基层组织予以配合 , 如果没有刑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 , 并公开予以宣告 。
【有期徒刑缓刑执行怎样规定的】但是,如果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公安部门有关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情节严重的,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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