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重整债务谁来偿还】一般来讲,对于公司的债务,肯定是由公司来承担的,股东不会承担公司的债务,因为股东对于公司承担的是有限责任,所谓有限责任是指在公司成立时股东须按公司章程约定的股权比例,全额缴纳出资,获得股权 。
在公司股东全额缴纳出资后,股东的义务实际上已经完成了 。公司的债务则由公司以自身的全部财产来对外担责,与股东无关 。但在一些特殊情况下,公司的债务会由股东来承担 。
法律依据:《破产法》第四十三条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由债务人财产随时清偿 。
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清偿所有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的,先行清偿破产费用 。
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清偿所有破产费用或者共益债务的,按照比例清偿 。
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清偿破产费用的,管理人应当提请人民法院终结破产程序 。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请求之日起十五日内裁定终结破产程序,并予以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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