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女方户口怎么处理

首先,可以协商户口是否迁出;其次,如果需要迁出,具体如何办理、需要提交什么材料可以去迁出地及迁入地的公安派出机关进行咨询办理 。
【离婚后女方户口怎么处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规定,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权,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迁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 , 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 , 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第十九条规定 ,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 , 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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