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时效经过抗辩权有哪些

抗辩权是法律明确规定给予当事人对抗请求权的权利,可以分为法定抗辩权和约定抗辩权 。债务人行使的抗辩权包括:先履行抗辩权、同时履行抗辩权、不安抗辩权、债权无效的抗辩权、诉讼时效已过的抗辩权等 。债务人可以行使这些抗辩权对抗债权人的请求权 。
【法律依据】
【民法时效经过抗辩权有哪些】《民法总则》第一百九十二条规定,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的 , 义务人可以提出不履行义务的抗辩 。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义务人同意履行的,不得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抗辩;义务人已自愿履行的,不得请求返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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