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暂缓登记的情形,根据《房屋登记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 房屋登记机构应当不予登记:
(一)未依法取得规划许可、施工许可或者未按照规划许可的面积等内容建造的建筑申请登记的;
(二)申请人不能提供合法、有效的权利来源证明文件或者申请登记的房屋权利与权利来源证明文件不一致的;
(三)申请登记事项与房屋登记簿记载冲突的;
【在哪些情况下房产会暂缓登记】(四)申请登记房屋不能特定或者不具有独立利用价值的;
(五)房屋已被依法征收、没收,原权利人申请登记的;
(六)房屋被依法查封期间,权利人申请登记的;
(七)法律、法规和本办法规定的其他不予登记的情形 。
在哪些情况下房产会暂缓登记的详细内容就为您分享到这里,【精彩生活】jing111.com小编为您精选以下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 与穿有关的动植物有哪些
- 孕酮高血值低是怎么回事
- 熟羊肝可以冷冻吗
- 孕妇缺锌胎儿会缺氧吗
- 孕期能不能吃菠萝
- 电视柜风格都有哪些
- 孕妇喝牛奶会不会便秘
- 孕妇能不能吃豇豆
- 早孕怀孕指数参考值
- 孕妇可以割腋毛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