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定监护是指被监护人在有意思能力时为自己选任监护人,并将自己的人身照顾和财产管理等事宜委托给监护人;
待自己丧失意思能力后,由监护人按照被监护人的意愿处理生活照管、医疗救治、财产管理、维权诉讼和死亡丧葬等监护事宜的制度 。
【法律依据】《民法总则》第三十三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可以与其近亲属、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事先协商,以书面形式确定自己的监护人 。
【民法总则意定监护是什么】协商确定的监护人在该成年人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履行监护职责 。
民法总则意定监护是什么的详细内容就为您分享到这里,【精彩生活】jing111.com小编为您精选以下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 民法典如何认定夫妻共同财产
- 开个小吃店需要缴税吗
- 人的尸体属不属于民法上的物
- 搜查证由哪个机关有机批准
- 陌陌可以随意定位吗
- 诉讼保全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 去哪领取保释金
- 民法里的存续期间是什么意思
- 离婚有冷静期吗
- 民法法系与普通法法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