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政府有权征收土地吗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45条和第四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省级政府以下的地方政府无征收权 , 并且征收的前提必须是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 。如果说镇政府作为用地单位,经县级以上政府批准,可以征用土地 。但如果说镇压政府做为权力机构批准征地,则是越权违法行为 。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 , 征收下列土地的,由国务院批准:
【乡政府有权征收土地吗】(一)基本农田;
(二)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三十五公顷的;
(三)其他土地超过七十公顷的 。
征收前款规定以外的土地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 并报国务院备案 。征收农用地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先行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 。其中,经国务院批准农用地转用的 , 同时办理征地审批手续,不再另行办理征地审批;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征地批准权限内批准农用地转用的,同时办理征地审批手续,不再另行办理征地审批,超过征地批准权限的,应当依照本条第一款的规定另行办理征地审批 。

乡政府有权征收土地吗的详细内容就为您分享到这里,【精彩生活】jing111.com小编为您精选以下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