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抗辩权有哪些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分为同时履行抗辩权、先履行抗辩权和不安抗辩权 。
(1)同时履行抗辩权:《合同法》第六十六条,当事人互负债务 , 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 , 应当同时履行 。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 。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 , 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 。
(2)先履行抗辩权:《合同法》第六十七条,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先履行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 。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 , 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 。
(3)不安抗辩权:《合同法》第六十八条: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
(一)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二)转移财产、抽逃资金 , 以逃避债务;
(三)丧失商业信誉;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抗辩权有哪些】(四)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 。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抗辩权有哪些的详细内容就为您分享到这里,【精彩生活】jing111.com小编为您精选以下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