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的双面性,法家文化的历史局限

法家是先秦代表新兴地主阶级激进派利益的学派,因为在很多的思想内容中,有诸多利于君而对百姓不利的事情,也因此有了较多的历史局限 。那么 , 关于这些局限性,都体现在哪里呢?下面,就到法家文化中看看吧 。
儒家撰文诋毁法家“不别亲疏,不殊贵贱”,在封建专制社会,一切用法来衡量和判断 。
法家既有反对世袭制的商鞅,那些权贵是不会甘心受法律约束的 , 所以法家代表人物,如楚国的吴起、秦国的商鞅,最后都为变法付出了生命的代价 。
也有支持世袭制 , 反对文人学而优则仕的慎到,在宋朝礼教日趋严密的情况下,自然不允许这种言论继续延存 , 有学者指出,始皇下令焚书 , 并无多大影响性 。
而事实上,自南北朝以後,由于儒学趋于显贵,历宋、元、明、清各代,每经一次兵火变乱,公馆藏书,就随之作一次大量的销毁 。儒者作为既有之得利者 , 不再发展与儒学体系相违背的理论存在,以至于即使儒家内部之得势者也是寥寥无几 。
法、术、势三者紧密结合乃法家思想的集大成者韩非所倡导,韩非明确地指出:“人主之大物,非法则术也”、“抱法处势则治 , 背法去势则乱”、“君无术则弊于上 , 臣无法则乱于下,此不可一无,皆帝王之具也 。”法律高于权力 , 法律至上是现代法治的重要内容 。法律对权力的控制,是现代法治的基本特征 。
在统一中国的过程中,法家的目标是富国强兵 , 如何实现这一目标,法家认为是农战 , 但法家认识到“民之内事,莫苦于农 , 民之外事,莫难于战” 。
农事之苦 , 战事之难是推行农战的极大障碍,然后利用赏罚的手段,民才有可能从令如流,克己之难,以赴耕战 , 只有人民努力耕战,国家才会强盛 。
在法家看来 , 富国与富民,强国与强民是对立的 , 二者不可兼得,”法家的“强国强民”理论上,体现了国家与人民的权利义务界限问题 。在这个问题上,法家主张无限的扩大国家权利而缩小人民的利益,这是法家理论的一个危机 。
【文化的双面性,法家文化的历史局限】如果当人民贫弱到不能生存时 , 他们就不会再抑仪国家的食禄,而会起来夺食,届时任何赏罚都将失去作用 , 国家强盛将不复存在 。这个简单的对立统一规律法家没有认识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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