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中关于回避决定的规定有:
【刑事诉讼法回避的决定有哪些规定】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的回避,应当分别由院长、检察长、公安机关负责人决定;院长的回避,由本院审判委员会决定;检察长和公安机关负责人的回避,由同级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决定 。对侦查人员的回避作出决定前 , 侦查人员不能停止对案件的侦查 。对驳回申请回避的决定,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可以申请复议一次 。
刑事诉讼法回避的决定有哪些规定的详细内容就为您分享到这里,【精彩生活】jing111.com小编为您精选以下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 心情烦躁内疚的句子
- 月子里适宜的温度是多少
- 跟双鱼座最配的星座 双鱼座和什么星座合适
- 阅兵服装是哪个厂家生产的
- ab血型和b血型的人合婚吗 结婚可以吗
- 属龙跟什么属相最配 生肖属龙的最佳配偶
- 油闷大虾制做方法
- 砧板买什么材质的比较好
- 明日之后快乐101的宝箱在哪里
- 陈氏泡鸭爪的配料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