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保险条例当中并没有规定工伤保险待遇的发放时间,具体的发放时间本身也就是因人而异的,因为有些员工是做完工伤认定之后就可以领取工伤保险待遇了,但还有一部分职工因为工伤事故可能还导致身体上有所残疾,这部分职工就要做完劳动能力鉴定后在开始申领工伤保险待遇 。
【法律依据】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 , 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 。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 。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
【工伤保险待遇发放从何时起算】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
工伤保险待遇发放从何时起算的详细内容就为您分享到这里,【精彩生活】jing111.com小编为您精选以下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 工伤保险如何缴纳
- 员工停职期间工资是否发放
- 各地高温补贴是哪几个月,高温费发放标准
- 发放给第三方支付牌照的目的和作用是什么?
- 跨周金股怎么选
- 法律规定工伤保险能报多少
- 意外保险和工伤保险一样吗
- 高温津贴是强制要求发放的吗
- 个人申报工伤工伤待遇是什么
- 六级伤残待遇是什么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