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女抚养费诉讼主体为子女 。但是由于子女尚未成年,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诉讼由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代为提起 。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二十一条,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 , 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 。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禁止溺婴、弃婴和其他残害婴儿的行为 。(《婚姻法》将于2020年12月31号失效) 。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
【子女抚养费诉讼主体是谁】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民法典》生效时间为2021年1月1日) 。
子女抚养费诉讼主体是谁的详细内容就为您分享到这里,【精彩生活】jing111.com小编为您精选以下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 企业怎么通过诉讼追讨欠款
- 今日可以收养子女吗 2024年9月28日是收养子女的好日子吗
- 房产证更名给子女需要什么手续
- 诉讼离婚房产价值确认有哪些方法
- 广东外来工子女能否在本地中考
- 什么情况下子女考大学可以加分
- 怎样公证离婚后子女抚养权
-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能诉讼吗
- 借款合同诉讼时效是多久
- 刑事诉讼全流程怎样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