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地方官职

【中国古代地方官职】西周实行分封制 , 地方长官分为诸侯和大夫两级 。秦朝统一后,万户以上的县称为令,万户以下的县称长 。汉代时,京师所在的郡分为京兆尹,左冯翊,右扶风 , 相当于郡太守 。汉武帝时设13州 , 长官为刺史 。京师所在州的长官称为司隶校尉 。唐朝时每道设观察使,又有节度使为地方的军政长官 。到了宋代,县一级的长官称为知县,府一级的长官称为知府 。明朝省级官员称为承宣布政使司负责行政,都指挥使司管军事,提刑按察使司管监察 。中期以后,有总督 , 巡抚总管数省或一省军政 。清朝与明朝大体相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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