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结束以后,根据我国相关规定,一方不得以劳动仲裁委员会为被告提起相关诉讼 。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被告能否成立】【法律依据】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诉讼当事人问题的批复》规定,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服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仲裁决定,向人民法院起诉 , 争议的双方仍然是企业与职工 。双方当事人在适用法律上和诉讼地位上是平等的 。此类案件不是行政案件 。人民法院在审理时,应以争议的双方为诉讼当事人,不应把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列为被告或第三人 。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被告能否成立的详细内容就为您分享到这里,【精彩生活】jing111.com小编为您精选以下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 经济仲裁与劳动仲裁的区别
- 劳动者不服劳动仲裁怎么办
- 公司收到劳动仲裁通知书后做什么
- 劳动仲裁花费多少
- 贸易促进委员会是什么单位
- 申请劳动仲裁一般多久会有结果
- 涉外仲裁效力是什么意思
- 拖欠工资的劳动争议申请书怎么写
- 申请劳动仲裁有时间限制吗
- 黄石劳动仲裁机构在什么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