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重新鉴定的理由】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十七条规定,当事人对人民法院委托的鉴定部门作出的鉴定结论有异议申请重新鉴定,提出证据证明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鉴定机构或者鉴定人员不具备相关的鉴定资格的;鉴定程序严重违法的;鉴定结论明显依据不足的;经过质证认定不能作为证据使用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八条规定:一方当事人自行委托有关部门作出的鉴定结论,另一方当事人有证据足以反驳并申请重新鉴定的 , 人民法院应予准许 。
申请重新鉴定的理由的详细内容就为您分享到这里,【精彩生活】jing111.com小编为您精选以下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 骨神经鞘瘤检查,骨神经鞘瘤如何诊断鉴别
- 神经型食物中毒检查,神经型食物中毒如何诊断鉴别
- 急性右侧心力衰竭检查,急性右侧心力衰竭如何诊断鉴别
- 糖代谢异常伴发的精神障碍检查,糖代谢异常伴发的精神障碍如何诊断鉴别
- 肱骨头骨折检查,肱骨头骨折如何诊断鉴别
- 小儿家族性嗅神经-性发育不全综合征检查,小儿家族性嗅神经-性发育不全综合征如何诊断鉴别
- 皮肤白细胞破碎性血管炎检查,皮肤白细胞破碎性血管炎如何诊断鉴别
- 纵隔炎检查,纵隔炎如何诊断鉴别
- 牛痘样水疱病检查,牛痘样水疱病如何诊断鉴别
- 棘突压痛检查,棘突压痛如何诊断鉴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