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插图
1、公司的登记事项包括:名称、营业场所、负责人、经营范围 。并且分公司的名称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分公司的经营范围不得超出总公司的经营范围 。
2、应当自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报经有关部门审批的,应当自批准之日起30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 。
3、登记应提交下列文件:首先,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设立分公司的登记申请书 。
4、其次,公司章程以及由公司的公司登记机关加盖印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
【成立分公司条件】5、另外,营业场所使用证明 。最后,公司登记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资产不能承担责任时最终应由总公司来承担 。
成立分公司条件的详细内容就为您分享到这里,【精彩生活】jing111.com小编为您精选以下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 订立保险合同主体应具备什么条件
- 吊车出租公司设立条件
- 创业板上市条件及流程
- 安逸花需要什么条件
- 外地人在珠海买房条件
- 合同生效即合同成立吗
- 科创版上市条件
- 申请水滴筹要符合什么条件
- 银行贷款5万要什么条件
- 集资诈骗案立案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