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危险和高空坠物责任谁承担】
文章插图
共同危险和高空坠物的责任由不能证实过错的可能的加害人共同承担 。
【法律依据】
根据《侵权责任法》第八十五条,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 。
《侵权责任法》第八十七条,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 。
共同危险和高空坠物责任谁承担的详细内容就为您分享到这里,【精彩生活】jing111.com小编为您精选以下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 风帆电瓶和骆驼电瓶哪个好
- 和平精英夏日模式的气球有什么用
- 发胶和定型水有区别么
- 顾佳和许幻山会复合吗
- 司法鉴定协议书和谁签
- 如何修改电脑的日期和时间
- 冬季什么材质被子更暖和
- 宇瞻DDR3 1333 2GB经典版和黑豹版有什么不同
- 细胞核控制着生物的什么和什么
- 任务栏可以改变位置和大小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