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插图
【物权法业主权利主要有哪些】根据《物权法》第七十六条,下列事项由业主共同决定:
(一)制定和修改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二)制定和修改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管理规约;
(三)选举业主委员会或者更换业主委员会成员;
(四)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
(五)筹集和使用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
(六)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
(七)有关共有和共同管理权利的其他重大事项 。
决定前款第五项和第六项规定的事项,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 。决定前款其他事项,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 。
物权法业主权利主要有哪些的详细内容就为您分享到这里,【精彩生活】jing111.com小编为您精选以下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 什么情况会剥夺政治权利
- 10岁孩子有改名字的权利吗
- 哪些情形下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
- 什么叫政治权利
- 业委会成员有工资吗
- 宪法关于公民基本权利主要是什么
- 转让合同权利有什么内部效力
- 高空坠物是过错责任吗
- 物业祝业主妇女节快乐的句子
- 如何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的刑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