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插图
最高人民法院的判决和裁定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当事人不服的,不能上诉,只能依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申诉 。
对第一审判决不服,可以提起上诉的人有原告、被告和第三人 。当事人是法人或有其他组织的,由他们的法定代表人行使上诉权 。
公民无行为能力的,由它的法定代理人行使上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必须经当事人的特别授权,才能代行上诉权 。
上诉必须提交上诉状,上诉状是当事人提起上诉的根据,否则,人民法院无法判断当事人是否行使上诉权 。
【法律依据】
【不服高院行政诉讼裁定如何办】《行政诉讼法》第九十条规定,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确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但判决、裁定不停止执行 。
不服高院行政诉讼裁定如何办的详细内容就为您分享到这里,【精彩生活】jing111.com小编为您精选以下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 对中院再审不服怎么办
- 仲裁结果不服怎么办
- 行政诉讼后能否再进行行政复议
- 气垫不服帖是什么原因
- 不服刑事赔偿可以上诉吗
- 民事案件可以向最高院再申诉吗
- 行政诉讼上诉期限如何计算
- 行政诉讼如何提行政赔偿
- 行政诉讼延期举证的问题有哪些
- 不服仲裁是否可以向法院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