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插图
司法鉴定结论的效力有:
一、合法来源的鉴定结论效力优先;
二、符合规格的鉴定结论效力优先;
三、法定鉴定部门的鉴定结论效力优先;
四、本部门委托鉴定的鉴定结论效力优先;
五、距案发时间近的鉴定结论效力优先;
六、对实物的鉴定结论效力优先 。
【法律依据】
【司法鉴定结论的效力有哪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七十六条,当事人可以就查明事实的专门性问题向人民法院申请鉴定 。当事人申请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具备资格的鉴定人;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指定 。当事人未申请鉴定,人民法院对专门性问题认为需要鉴定的,应当委托具备资格的鉴定人进行鉴定 。
司法鉴定结论的效力有哪些的详细内容就为您分享到这里,【精彩生活】jing111.com小编为您精选以下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 不动产证和房产证的区别
- 怎样治疗更年期的失眠
- 只读光盘的简称是什么
- 3 白菜的七种新奇养生做法
- 感冒时的血糖升高吗
- 鲤鱼的营养价值及功效与作用
- 横折钩怎么写 横折钩的写法
- 描写歌舞表演的成语
- 冰柜和冰箱哪个实用?冰柜和冰箱的区别有哪些?
- 常见的失眠原因有哪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