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第二节 血证

【3 第二节 血证】

3 第二节 血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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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各种原因导致脉络损伤或血液妄行时,就会引起血液溢出脉外而形成血证 。正如《三因极一病证方论·失血叙论》说:“夫血犹水也,水由地中行 , 百川皆理,则无壅决之虞 。血之周流于人身荣、经、府、俞,外不为四气所伤,内不为七情所郁 , 自然顺适 。万一微爽节宣 , 必致壅闭,故血不得循经流注,荣养百脉,或泣或散,或下而亡反,或逆而上溢,乃有吐、衄、便、利、汗、痰诸证生焉 。”
上述各种原因之所以导致出血 , 其共同的病机可以归结为火热熏灼、迫血妄行及气虚不摄、血溢脉外两类 。正如《景岳全书,血证》说:“血本阴精,不宜动也,而动则为病 。血主荣气,不宜损也,而损则为病 。盖动者多由于火,火盛则逼血妄行;损者多由于气,气伤则血无以存 。”在火热之中,又有实火及虚火之分 , 外感风热燥火,湿热内蕴,肝郁化火等,均属实火;而阴虚火旺之火,则属虚火 。气虚之中,又有仅见气虚和气损及阳、阳气亦虚之别 。
从证候的虚实来说,由火热亢盛所致者属于实证;由阴虚火旺及气虚不摄所致者,则属于虚证 。实证和虚证虽各有其不同的病因病机 , 但在疾病发展变化的过程中,又常发生实证向虚证的转化,如开始为火盛气逆 , 迫血妄行 , 但在反复出血之后 , 则会导致阴血亏损 , 虚火内生;或因出血过多 , 血去气伤,以致气虚阳衰,不能摄血 。因此,在某些情况下,阴虚火旺及气虚不摄 , 既是引起出血的病理因素,又是出血所导致的结果 。
此外 , 出血之后,已离经脉而未排出体外的血液,留积体内,蓄结而为瘀血,瘀血又会妨碍新血的生长及气血的正常运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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