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职人员政务处分种类

【公职人员政务处分种类】

公职人员政务处分种类

文章插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第七条,政务处分的种类为:
(一)警告;
(二)记过;
(三)记大过;
(四)降级;
(五)撤职;
(六)开除 。
上述处分适用于公职人员任免机关、单位对违法的公职人员给予处分 。该法所称公职人员,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第十五条的人员 。

公职人员政务处分种类的详细内容就为您分享到这里,【精彩生活】jing111.com小编为您精选以下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