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杀案细节:16岁少年曾多次犯罪详情介绍| 反杀案细节:16岁少年曾多次犯罪详情介绍( 四 )


(二)涉及王某某等人的寻衅滋事案件,已由吉安市安福县人民法院于2020年12月28日作出一审判决,王某某等六人被分别依法判处三年二个月至一年三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 。一审判决后,上述被告人均服判,未上诉 。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 。其中,除死者罗某某已死亡之外,杨某系不明缘由被朱某某叫来的,杨某到现场后未动手,故检察机关未起诉杨某 。
法院将在全面、客观审查案件事实和证据基础上,依法对本案作出公平、公正的判决 。本案的二审判决结果,将及时依法对外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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