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罕|忽必烈一朝的储位之争(上):首先要保证我的儿子继承皇位

本文系时拾史事独家原创稿件,未经授权严禁转载/作者哒哒的马蹄至元元年(即南宋景定五年,公元1264年)八月,历时四年之久的蒙古帝国''第一届大汗争霸赛''终于落下了帷幕。在此次比赛中,红方选手''汉地大汗''忽必烈成功击败蓝方选手''蒙地大汗''阿里不哥,取得本次比赛的胜利并获得冠军奖品——''蒙古帝国汗位''。作为失败者的蓝方选手阿里不哥则遭到了身份降级的失败惩罚,由''蒙地大汗''直接降级为忽必烈的阶下囚并在两年后就去见''长生天''了(可能是因为受不了这么大的身份落差结果抑郁而死,也可能是因为碍了别人的眼而被迫''升天'')。不过对于忽必烈来说,取得汗位固然是一件可喜可贺的事,但是他现在比较担心的是在自己死后会不会还要举办蒙古帝国''第二届大汗争霸赛''。正所谓''皇帝轮流做,明年到我家'',万一自己的后代到时候不争气在''第二届大汗争霸赛''中步了阿里不哥的老路该怎么办,那自己这一支不就应了''本以为是开始,没想到是巅峰''这句话了吗。忽必烈这种担心如果放在中原王朝肯定会被手下的大臣笑话说这是杞人忧天,毕竟在中原王朝的政治传统中只要有人成功夺得了皇位,那么他的子孙后代就在继承皇位一事上有着天然的合法性,谁要敢质疑这种合法性,那就是谋反大逆不道,是要诛九族的。不过可惜的是忽必烈继承的是蒙古帝国的汗位,而在忽必烈夺位之前蒙古帝国的汗位世系就已经表明了汗位继承的不稳定性,其中有父子相承的,比如成吉思汗和窝阔台;也有兄弟相传的,比如贵由和蒙哥。蒙古帝国前期的汗位继承之所以会这么混乱,其原因就在于蒙古帝国汗位继承的四个要点:第一,大皇后(也就是正宫皇后)所生的儿子都拥有汗位继承权;第二,蒙古帝国''幼子守产''(又称''幼子守灶'',其中幼子必须是嫡幼子)的传统;第三,大汗生前可以指定自己的继承人;第四,忽里勒台大会所拥有的大汗推举权。这四点如果根据在汗位继承上所拥有的话语权的大小来排序的话,就是''第一点第二点第三点第四点''。其中,忽必烈最担心的就是第四点,因为他为了夺得汗位已经得罪了很多蒙古王爷了,并且其中还有很大一部分是已经得罪死了。等自己死后推举新大汗的时候,自己这一支绝对是少数派,很有可能就被直接清除出局了,甚至都有可能不邀请自己这一支去参加。这对于忽必烈来说绝对是难以接受的,所以从其即位开始便已经在考虑如何确保汗位始终在自己这一支传承的问题了。但是很明显,蒙古帝国的继承法则对解决这一问题起不到任何帮助,它不拖忽必烈的后腿,忽必烈都要感谢''长生天''了。不过正所谓''东方不亮西方亮'',蒙古帝国的汗位继承提供不了帮助不代表中原王朝的皇位继承提供不了帮助。此时,中原王朝长期推行的储位制度(即预立太子制度)便进入到了忽必烈的视线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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