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朝|古代带刀事小,为何私藏铠甲却是死罪?盔甲之厉害,历朝不敢不禁( 三 )

历朝|古代带刀事小,为何私藏铠甲却是死罪?盔甲之厉害,历朝不敢不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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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虎牢关之战,玄甲军冲散窦建德10万大军,活捉夏王窦建德。此战中玄甲军全身穿甲,连马匹都有铠甲,个个在战场上以一当十,窦建德的军队被轻易冲散。古代军队披甲与否,战斗力有天壤之别,一幅完整的铁甲能挡住大部分的弓箭,以及刀剑枪矛等冷兵器,要杀死全身铠甲的士兵只能从薄弱的颈部、裆部等位置出手,除非是士兵已经失去行动能力,否则在战场混战时别想轻易杀死披甲士兵。唐人深知盔甲的重要性,所以唐代律法中把私藏甲胄作为等同于谋反的大罪。《唐律疏议》:“弩一张加二等,甲一领及弩三张流二千里,甲三领及弩五张绞。”所谓的“一甲顶三弩,三甲进地府”,就出自这里。平民百姓买不起甲胄,更没有使用的途径,而能造得起盔甲,养得起盔甲的,可能是一些地方的豪强和不法之徒。这些人花大力气准备甲胄,其用意早就脱离了“自卫”以及“收藏”的范畴,多多少少都有点解释不清的意图。弓弩可以说用来打猎,刀剑是用来防身,但打造一身精良的盔甲,还费心保养,官府直接可以认定其人心有不轨。明朝末年,辽东的建州女真首领努尔哈赤起兵反明,他最早的家当就是家中祖传的“十三副遗甲”。用这十三副盔甲,努尔哈赤带着手下打败了当地的小股明军,开始了自己的称雄之路。十三副旧盔甲就有如此大的威力,要是古代中国民间不禁甲胄,可能没有一个王朝能坐稳江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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