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法不安抗辩权使用条件有哪些

合同法不安抗辩权使用条件有:
【合同法不安抗辩权使用条件有哪些】(一)双方当事人因同一双务合同而互负债务;
(二)后给付义务人的履行能力明显降低,有不能为对待给付的现实危险 。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六十八条,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 , 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
(一)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二)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
(三)丧失商业信誉;
(四)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 。
当事人没有确切证据中止履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

合同法不安抗辩权使用条件有哪些的详细内容就为您分享到这里,【精彩生活】jing111.com小编为您精选以下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